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医疗器械不合格处理

发布时间:2026-01-0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需遵循法定程序与规范。以下分情况说明:
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、销售,依具体情况采取隔离、标识、记录、报告及后续处置。
1. 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品,须立即启动召回。依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企业发现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、注册/备案技术要求或存在其他缺陷时,应立即停产、停售、停用,通知相关方停止经营使用,召回已售产品,采取补救/销毁等措施,记录信息、发布公告,并向药监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报告。
2. 未销售但已流通的不合格品(如仓库、运输中),须立即隔离存放,设置清晰标识防混淆。同时详细记录不合格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批号、数量、不合格原因、发现时间、处理责任人等信息,及时向企业内部质量管理部门或负责人报告,等待返工、销毁等处置指令。
3. 医疗机构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,应立即停止使用,移出临床区域并隔离,做好记录。同时通知采购部门、供应商及药品监管部门,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,按监管要求处理(如退回供应商、由专业机构销毁等)。

上一篇:17岁情侣住一间房合适吗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